湖州市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招聘5人公告
因业务发展需要,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决定面向县内外招聘专业技术人员。具体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
详见附件1《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招聘计划表》。
二、招聘程序及办法
(一)报名和资格审查
1、电子邮件报名: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,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(337481789@qq.com)。
2、报名材料内容:①个人简历;②报名原因;③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(如个人作品、项目材料、论文报告、荣誉证书等)。
3、报名注意事项:①报名材料文件名称应写成“应聘**岗位+姓名”;②报名材料应按顺序合并成一个word文件或pdf文件,并发送到指定邮箱(大小控制在20m左右,最多不超过40m);③个人简历中必须写明个人专业实习、工作经历及联系方式,并附身份证扫描件。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报名。
4、资格审查和确定考试人员:2018年6月初通过电话通知入围考试人员及考试安排,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接听。
(二)考试
1、笔试。以快题形式考测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素质和业务(含画图)能力,总分70分。
2、面试。考测应聘者的思想认识、专业特长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,总分30分。
3、确定体检、考察人员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,按岗位人数1:1比例确定并电话通知体检、考察人员。
(三)体检、考察
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修订后)执行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必要的政治表现、道德素养(含遵纪守法情况)、工作实绩(含审查报名材料是否弄虚作假)等方面考察。考察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。
(四)录用
通知录用结果后一个月内,录用人员与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签订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不合格的,解除劳动合同。
(五)其他
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录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,视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,届时单独电话通知。
三、联系咨询
如有招聘具体问题,可向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直接咨询。电话:0572—5188583(张主任),0572-5188582(胡老师)。
附件:1、安吉县城乡规划设计院招聘计划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