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进范围与对象
面向全国引进小儿外科和皮肤科业务骨干各1名。
引进条件和资格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2.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职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;
3.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,实绩突出。
(二)资格条件
1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,且具有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;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且具有卫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;
2.应聘小儿外科业务骨干的人员,医师执业范围要求为儿科专业或外科专业;应聘皮肤科业务骨干的人员,医师执业范围要求为皮肤病与性病专业,且要求具有皮肤美容主诊医师资质;
3.年龄要求具体按浙人社〔2013〕197号文件执行;
4.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;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,对具备下列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:
1.市级及以上学科或者专科后备带头人或负责人;
2.博士研究生;
3.近5年发表过影响因子5分以上SCI论文;
4.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奖励;
5.兼任地市级及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;
6.具有三级医院医疗组长及以上任职经历。
引进程序
(一)报名
本次业务骨干引进计划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有效。医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,适时组织考核,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。
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《2023年浙江省湖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进业务骨干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在报名表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,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、任职文件、主要学术成就等相关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:hzfby01@163.com,邮件主题命名格式:XXX(姓名)+应聘XXX(岗位)业务骨干。
(二)资格审查
根据岗位应聘情况,由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、任职资格进行审查,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。
(三)面试答辩
面试采取专业答辩和双向交流相结合的方式,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、业务能力、行政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组织考察
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(试行)》(中组发〔2021〕11号)规定执行,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作风品行、专业素养、管理能力、工作实绩和职业精神。